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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如何进行司法赔偿确认

1.管辖权归属。
若是申请确认司法行为的合法性,须向作出该行为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换言之,其具有唯一性的管辖权。
2.立案程序
人民法院自收到请求确认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申请后,应在七日之内决定是否受理该案。
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缺乏必要的证据支持,可通知申请人于七日内提供完整材料以完成补充工作。
3.审理环节。
(1)合议庭组成。
对于此类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必须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并且,合议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书面审理或听证的决定。
(2)审理方法。
合议庭将依据审理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审理方法。
(3)审理期限
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应对确认案件在发出受理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
如果确实有需要延长审理期的情况,则必须报请本院院长批准并获准许,方可再延期三个月。
4.裁决文书制作。
如经认定,人民法院确认为或拒绝确认是违法行使职权行为,就应据此制作裁定书并公开发布。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最新修订: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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