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经已生效之
离婚协议书其中一方拒绝遵行遵循,另外一方可依法提请
诉讼程序,以确认为离婚协议的合法有效性,进而敦促该方切实履行协议书所规定的义务。
合乎法理的
民商事诉讼,只要涉及到公民层面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的争议,均由地方人
民法院负责裁定。
在涉足此种诉讼时,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方可获准
立案:首先,作为原告者,其权益必须与其所声称的诉讼案件有着直接而紧密的联系;
其次,被申请人的身份需明确无疑;
第三,涉及的争议如果属于当地人民法院的受诉范畴并限制在其权力
管辖范围内;
最后,除开以上两点条件,还需具备具体且充分的
诉讼请求及其支持事实理由。
离婚协议中应该明确无误地体现出双方
当事人自愿
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以及他们就
子女抚养权、
财产分配以及
债务责任处理等容事项达成共识的共同意志。
在经过当地人民法院审判并作出判决之后,如一方当事人
拒不执行裁决结果,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据已生效的司法文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