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制度,
二审终审,若任何一方
当事人不满意
一审判决结果,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经激烈争论与深思熟虑后,
二审法院将作出最终决定,该决定即为
终审判决,具有不可更改性。
但若对二审判决仍持有不同意见,当事人可
申请再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再审并无法阻止对方按照法定程序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原则上二审法院的
判决和裁定具有同等于终审的法律地位。
当一位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持有异议时,可以向更高层级的法院申请再审。
值得强调的是,尽管当事人提出了再审请求,原判决、裁定仍应照常执行。
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二审判决如果仍持异议,可以在
上诉期结束的六个月之内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
然而尤为重要的一点是,
离婚类判决并不属于上述例外情形之列,因此当事人对这一类已生效的
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及调解书无权进行再审申请。
简而言之,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不得再次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