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行政拘留未能得到
严格执行的问题,
当事人有权向公安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等级别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投诉和举报。
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被依法赋予行政拘留处分的人员,应由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往
拘留所接受执行。因此,在公安机关制定出行政拘留的
处罚决策后,即刻将被判定有罪者送至拘留所是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