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
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副驾人员未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带行为所作出的
处罚规定,此类
违法行为将被处以五元至五十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对于行人、乘坐车辆的人员以及
非机动车辆驾驶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中所规定的道路通行规则方面存在
违规行为的,也将面临
警告或五元至五十元不等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