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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的连带责任管辖权是什么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体系中,关于审判管辖权的定义和内容有着严谨明确的规定与阐述。概括而言,审判管辖权主要是法院之间对于行使审判权范围的一种分配与划分。这种划分方法通常可以细化为两个大类:法定管辖与裁定管辖。所谓法定管辖,即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审判权限分配原则,具体可细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以及特定专属管辖等多种类型的划分标准。而作为另一种划分方式,裁定管辖则是由法院依据特定事实或情况进行裁决后确定的管辖权,其中包括指定管辖移送管辖两种常见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最新修订: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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