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一家企业在最近的连续三年内没有发生任何严重的
违法行为,且其股票已经得到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查并公开发行,同时该企业的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时,才可能具备申请上市的资格。而且,必须是通过股票发行制度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才能正式获得上市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
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