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部。应以“
民事起诉书”或“民事
起诉状”为标题进行撰写。
(二)
诉讼主体部分。在这部分中,原告以及被告是最为基本的诉讼主体角色。若涉及第三方相关信息,也需在此部分明确列出第三方的相关情况。具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如无法确定,可提供大致年龄范围)、居住地址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等五项必填内容。
(三)
诉讼请求部分。此处应当将诉讼请求依次罗列,同时要求诉状亦需详细列明案由。
然而,案由并非强制性条款。
(四)事实与理由部分。
首先需要阐述事实情况(例如遭受
侵权行为),然后再陈述要求
赔偿的法律依据(实体法的相关规定)及提
起诉讼的法律依据(程序法的相关规定)。
(五)尾部。尾部应注明
递交诉状的法院名称、具状人(原告)的起诉时间。向人
民法院提交的诉状中,至少应有一份是由具状人亲自签名(加盖公章、摁手印)的原件。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