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的情况下,案件的律师服务费用由
当事人自行承担。
然而,如果有需要,律师事务所有责任统一地接收委托,与委托人之间签署正式的书面委托合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统一收取相关费用,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如实入账,同时,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也必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
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