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汽车轮胎出现毁损情况,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此种情况保险公司通常不予
赔偿。
然而,如汽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导致轮胎及轮毂受损,在此类情形下,保险公司方考虑给予理赔。这是因为,轮胎属于产品
类别中的易损耗品范畴,同时也是消耗性物品,因此保险公司通常不会对此类损失进行赔偿。
然而,当轮胎由于爆胎引发碰撞、翻车等严重事故,进而对车辆其他部件造成损害时,保险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若轮胎毁损系单独事件所致,保险公司通常无法为轮胎提供赔偿,车主需自行承担轮胎更换或维修所需的费用。
然而,若轮胎毁损与汽车事故存在关联,保险公司则会将其视为汽车事故的一部分,并依据相关规定向车主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
《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
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
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
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
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
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
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
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
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