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资格证明:在涉及
损害赔偿之事件中,原告乃为受损害方或
受害人本身。
根据其相关身份资料,如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以及通讯地址等详细信息进行填写。若涉及单位
财产损失,则该财产所有权人亦可视为原告。而在涉及人身伤亡之案件中,
赔偿权利人则为死者的合法
继承人,即包括父母、配偶及子女在内的全体共同原告,需依据各自的身份资料填写相应的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以及通讯地址等详细信息。
2、被告责任确认:被告即为负有
赔偿责任之人。除根据其相关身份资料填写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以及通讯地址等详细信息之外,行驶证上所载明的车主亦应被认定为被告。若车主系个人,则仍需依据其身份资料填写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以及通讯地址等详细信息。
同时,还需注明单位的实际办公地点。
3、具体明确的
诉讼请求:关于具体的诉讼请求,请参照本网站
诉讼指导专栏内的计算表格进行填写。
4、事实与理由阐述:在此部分,需对相关事实进行详细描述。
5、诉状签署:在诉状落款处,赔偿权利人应亲自签字或加盖公章。若涉及
人身伤害事故,则由受害人亲自签字;若涉及人身
伤亡事故,则由作为死者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签字。若以单位名义提
起诉讼,则由单位加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