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未遂案的罪犯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要低于已经造成伤害后果的既遂案件,这是基于该种未遂情况下的
犯罪行为并未能达成之前预想的伤害結果。依照中国现行
刑法中的相关规范性内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针对故意伤害未遂案这种特殊情况,可以参照既遂案件的
处理方式,对其进行从轻或
减轻处罚。
然而,由于故意
伤害罪的
刑罚标准因伤害程度的差异而有所区别,从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到
死刑不等(详见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因此,对于未遂案件的具体
量刑,需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其刑期不会超过既遂案件的最高刑期。但是,我们必须明确指出,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都将对最终判决产生重要影响,包括
犯罪动机、实施手段以及实际造成的损害等诸多因素,均会被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
犯罪未遂。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