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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取保候审金退还不

在被捕受案的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人成功获得释放期间被依法授予取保候审权利之后并严守相关规定,同时所涉案件的处理结果尘埃落定,那么便可推断他们已经圆满完成了承诺,此时理应将此前支付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悉数返还给嫌疑人本身。此举的初衷在于保护被捕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法分子趁机侵占其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后,应当及时退还保证金。”
最新修订: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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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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