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信用卡逾期状况逐渐恶化且未能及时全额偿还欠款,那么
当事人很可能遭致
诉讼之虞。然而,对于信用卡逾期未能一次性全部还款,仅能分批分期偿还欠款的情况,是否构成
犯罪,尚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裁定。在法律层面上,是否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主要取决于持卡人是否存在善意透支或恶意透支这两种不同的
主观故意。
善意透支与人恶意透支之间的实质差别在于持卡人抱有的不同的主观意图。尽管两者在客观结果上都致使透支现象发生,但是,前者的
行为人意图是用完之后再行偿还,届时将会支付透支金额及相应利息;后者则试图将所透支资金据为己有,根本无意愿偿还
债务甚至缺乏偿还能力。所谓的“恶意透支”,就是指持卡人以非法手段骗取银行财产,超出核准额度或超出还款期限进行透支,而且经过发卡银行多次
催收后依然无动于衷、不予支付的行为。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