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未成年人诽谤行为在
犯罪认定及惩治上,情况会因未成年个体的年龄以及其
不当言论、行为的严重性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对这一问题更为详细的解析:对于年满16至18岁的未成年人群体,假设他们已经实施了诽谤行径,那么将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然而,法律
法规将给予宽容处理,对其施以较轻且较为宽松的
处罚。相较之下,对于年龄在14至16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士群来说,假设他们同样参与了诽谤行为,多数情况下将不会遭到
刑事处罚;相反,他们应该遵循
监护人的教导,或者接受政府的监管来实现改造和教化。顺便一提,对于那些年仅14岁以下的小孩子们,由于此类不当言行,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为其承担刑事处罚。
最后,对于构成诽谤罪的相关认定标准,其中包含了捏造并广为传播
虚假信息,以至于对对方的人格尊严和名誉造成恶劣影响,且这种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后方可构成犯罪。所以,即便未成年人没有达到14岁的法定年龄,只要其诽谤行为满足上述所述的所有条件,那么他们都有可能面对严峻的
法律制裁。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