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并伤势不轻,但
肇事方却拒绝承担垫付
医疗费用之责任,此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则可诉诸法律途径,
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受害者亦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请求其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相关款项,待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追偿后再行归还。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费用属于人身
损害赔偿范畴之内,因此,肇事责任方理应依法予以支付。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