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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不是要检查身体

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程序中常见的司法手段,并不必然要求对当事人进行身体检查。事实上,此类决定往往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并非仅仅以他们的身体状况作为参考依据。在法院或者公安部门做出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决定过程中,他们会重点评估当事人是否可能故意规避侦查与审判程序,是否可能对证人的出庭作证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也会关注当事人是否具备真诚的悔过之意等多方面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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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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