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地域,律师收取案件
代理费的标准不尽相同。相较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如西南、西北及东北等地,律师所提出的起始代理费通常介乎于五百元至一千元之间。而对于位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例如北京市、上海市以及广州市等大型都市而言,由于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律师所收取的代理费水平往往略高于此基础水平。基于具体案件的复杂性和所需法律服务的程度,律师有权根据财产标的的规模再额外收取总金额的1%-5%作为酬金。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