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执
法人员遗失了经过许可配发的武装器械,通常会承受以下种种不良后果:部门内部的严肃调查:作为机构,执法部门会迅速启动对遗失武器装置案件的深入调察,旨在明确遗失的具体情形以及整个事件的全过程。强制性的问责制度:如果执法人员因疏忽大意或者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武装器械遗失,那么他们极有可能要承担起
刑事上和行政上双重的责任。这其中可能包含了停职、降职、解职等多种纪律处分。法律风险:
依据中国政府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枪支管理法》及其他配套法律
法规,涉案的执法人员将可能面临最高额罚款、
拘留甚至于
刑事诉讼等严苛制裁。积极追索:作为原告方,
执法机关将会尽全力寻找遗失的武装器械,以便预防其被不法分子利用于
违法犯罪活动中。强化安全意识教育:每当发生此类遗失武器装备的案件,执法部门都会加强对于所有执法人员的枪械安全教育,并强化枪械管理措施,以期预防类似事件再度发生。遭遇此种变故的执法人员也不得不承受来自外界的巨大压力与影响,他/她们的职业生涯很可能因此留下长久的烙印。因此,执法部门对于枪支的管理和使用有着极为严密的制度规范,以保障公民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