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申请
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主要分为五个步骤,分别为:
1.
申请取保候审:在开庭之后,若被告方或者其委托的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和条件,应当及时向法院、检察机关或是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2.
递交证据材料:相应申请人需在申请过程中递交能够证明被告方存在取保候审诉求的关键证据材料,例如健康状况良好、社会危害程度较低以及拥有稳定居所等方面的证明;
3.审查与批准:法院、检察机关或是公安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将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若经审查认定
符合条件,则会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
4.缴纳
保证金或提供
担保人: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取保候审的实施方式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两种途径。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要求缴纳保证金或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
5.执行取保候审:在
取保候审决定正式生效后,申请人应依照决定书的具体要求,切实履行取保候审的各项措施,如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