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
刑法典中,关于年龄在14岁至16岁之间的青少年,仅当他们涉及到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并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
纵火、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这八类极其严重的
犯罪行为时,方应受到
刑事追究。举例来说,就抢劫罪而言,即使是14周岁的少年若被裁定为有罪之人,也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获得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
然而,鉴于
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及其所处的成长阶段,其
刑罚执行往往会遵循教育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因此,最终的刑期长短需根据法院对案件事实的审理情况、
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罪犯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后才能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