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普通情况下并无需对被告进行关押。
然而,到了法庭审理阶段,是否需要关押则需依据被告的实际言行举止、涉案事项的性质以及可能面临的
刑事处罚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同时,法院也将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调整或
变更强制措施。若被告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曾违反相关规定,且其行为亦不会对
诉讼程序产生任何阻碍作用,那么通常情况下是可以继续维持取保候审状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