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指在以合法形式代为保管他人的财产后,未经本人同意而
非法占有并拒不归还;或是在明知该物品是他人的
遗失物或
埋藏物的情况下,依然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达到较大,同时又拒绝向物主交还的
犯罪行为。此类
罪名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明确的法律手段来保护个人的财产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犯前款罪,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