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闯入他人私人住所,无论何因,皆为一项严重的
违法行径;若该行径致使
情节严重者付出
刑事代价,必须依照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予以
起诉和惩罚。
然而,若以
非法入侵为由而致杀害他人,无疑属于明显的
防卫过度,但仍需为其个人行为承担故意杀人罪之责。然而,在
量刑环节上,应考虑酌情减轻或甚至免于刑事惩处。
第一,究竟有那些类型的
正当防卫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呢?
首先,当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冲突,而且防卫措施明显超出了必需的程度,甚至导致了重大损失,即构成防卫过度,并因此需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对于正在实施
行凶、杀戮、
抢劫、强暴、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
威胁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活动,采用紧急手段进行自我防卫,即使此举导致了不法侵害方的死亡,也并不被视为防卫过度。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防卫过度者需要对其行为负责,但是在实际的量刑过程中,须视具体情况适度减轻或甚至免于
刑罚。
第二,防卫过度是否意味着无罪呢?答案并非如此简单。事实上,
防卫过当者的确应该为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通过适当的减缓或者甚至免予刑事惩处来实现。防卫过当,是指在八种典型的正当防卫情形中,防卫行为明显地越出了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从而需要对可能引发的刑事责任负责的特殊状况。所谓防卫过当,就是描述正当的防卫行动超越了法律允许的保护范围,理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特定场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