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263条以及264条的相关规定,对于
抢劫罪未遂是否应当给予更为严厉的惩处,及至于构成既遂的
盗窃罪的严厉程度如何,主要取决于两罪的实际情况及其情节的严重程度。若抢劫罪未遂并未引发重大损害结果,则相比较于已经构成既遂的盗窃罪,在
量刑上往往会予以减轻。这是由于在法律中,对于
未遂犯罪的处理原则是参照既遂
犯罪进行从轻或
减轻处罚。
然而,倘若
抢劫未遂导致了严重的损害后果,例如致使他人受伤或死亡等,那么其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将可能与抢劫罪既遂相当,甚至更为严重。而对于构成既遂的盗窃罪,其
量刑标准通常会根据盗窃财物的价值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决定。若
盗窃金额较大、次数频繁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较为严厉的
刑事制裁。
然而,如果盗窃行为并未产生其他严重后果,那么其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可能会低于抢劫罪未遂。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抢劫罪未遂与盗窃罪既遂进行对比,而是需要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如果在某个特定情况下,抢劫未遂导致了严重的损害后果,那么其可能会与抢劫罪既遂的社会危害性相同或者更加严重;反之,如果盗窃罪既遂的财物价值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也可能会与抢劫罪未遂处于同等地位,甚至更为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