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受到他人一记耳光所引起的
赔偿争议时,司法层面的处理原则主要依据的是涉案
当事人的身份属性以及事件的恶劣程度进行考量。依照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于实施
行为人无理地
殴打他人,乃至故意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情况,可以根据具体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甚至五百元至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惩戒。若受害者的伤势已达到
轻伤二级标准,那么施暴者就有可能涉嫌构成故意
伤害罪,此时,受害者可以选择通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包括
医疗费用、
误工损失、
交通费用在内的各项
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受害者的伤势未达到
轻伤二级,同时也不符合
寻衅滋事罪及
聚众斗殴等刑事
犯罪的构成要件,那么这起事件便属于
民事纠纷范畴,双方可以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确定赔偿事宜,或者
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