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向转变道行驶的车辆需负
主要责任。由于转弯车辆需要给直行车辆让行,因此当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或者
财产损失时,首先应当由承保该机动车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负责在其限额范围之内进行
赔偿;
如若
赔偿金仍无法弥补全部事故损失,则应依照以下规定履行赔偿义务:
(1)对于机动车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如果肇事双方都存在过错,则应该按照各自产生错误的严重程度,以比例形式负担相应责任;
(2)倘若机动车
致伤了
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或行人,但如果没有
证据表明他们有明显过错,则应由机动车负全责;
然而,如果能够提供确凿证据反映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有一定过失,则可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
赔偿责任。若属于由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者行人故意不慎碰撞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那么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