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
抢劫犯罪的判决需要花费大约四个月的时间才能得以明确。一般来说,从启动
刑事拘留程序、决定
逮捕,直至最终在法庭上进行开庭审判,整个过程将持续两到三个月之久。抢劫罪作为一种公共
诉讼案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在收到此类案件后,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如案件复杂程度较高或涉及重大社会影响等因素时,可以适当延长审判期限。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