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借贷关系中,常常出现名义
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符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
出借人对此
事实清楚明确,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约定,他们有权直接向实际用款人提出还款请求,但必须遵从事先的约定。
然而,如果出借人对这一情况并不知晓,那么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他们通常只能直接向名义借款人提出还款请求。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
期限届满前向
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