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构筑物拆除行动的执行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是
立案和调查阶段。当政府执法机构检测到涉及
违法行为的迹象或收到来自公众关于此类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之后,便会启动
立案程序,然后展开针对
违法行为的详细调查,以便取得充分的
证据支持。
其次,需要向违法行为的
责任人揭示相关的违法事实。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责任方请求举行
听证会以表达其自身立场和意见,政府部门必须给予相应的安排和保障。
最后,政府经核查认定违法事实,就必须对违法
行为人依法实施惩罚措施。
当事人如对惩罚结果存在异议,则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
行政复议部门提出
申诉或者到
法院起诉行政机构,在此期间,政府是不能直接进行
违章建筑物的拆除行动,以免
产生纠纷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
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