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公民的
身份证年龄不可进行随意更改,然而若经过严谨核实确实存在登记错误时,其身份证年龄便可经由法定程序予以更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由国家权威机构公安机关负责统一编制、印发和发行。若有意申领身份证件者,应由其
法定监护人前往常驻
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在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向常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以获取属于自己的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
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