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农村地区建造围墙并不需要经过任何审批手续,但是前提条件是不能侵犯到邻接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每位公民在运用其合法权利时,应秉持正当、公正且合法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利益。对于不动产的毗邻双方,应本着有利于生产发展、便利居民生活、倡导和睦相处和公平合理的精神,妥善处理和协调好截水流、排水问题、出行道路、空气流通以及光照条件等相关事项。若是由自身行为对邻接方产生了阻碍或是造成了相应的损失,这时就需要立刻停止
侵权行为,排除所有可能的障碍,并对受损失的邻接方进行
赔偿。
《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
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
相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