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借贷关系中,若书面
借款合同并未明文规定利息,可被理解为双方对此项事宜并无共识,即
借款人无需履行支付利息的义务。
然而,如果存在关于利息的条款表述模糊不清的情况,则双方应尽力就此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例如,通过达成
补充协议的方式,以明确具体的借款利率。倘若未能成功制定出补充协议,那么应参考相关地区或双方习惯的交易方式和习惯性准则,亦或是参照当时的市场利率等多种因素来综合衡量和决定利息的金额。在自然人之间产生的
借贷纠纷中,若借款合同中的利息条款未能明确阐述,可以视作双方对此事并无共识,即视为无息贷款。
《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