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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撤案后还能不能重新报案

假设在某起诈骗案件的撤案之际,我们依然享有申报此案的权利。所谓“撤案”,通常表明在案件的某一个发展阶段,或者说是在调查或是审查起诉的过程当中,该案已经被认定为无效或停止推进。
然而,此类情况并未排除我们在掌握了新的证据或情况出现突发变化之时重新提出报案请求的可能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倘若案件中存在新型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证据,又或者是先前的撤案决策存在任何差错,我们可以向有关的公安机关提交新的报案材料,申请启动对该案件的再次案情侦查。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当我们选择重新报案的时候,必须提供新的证据或者详细阐述具体情况,以此来支持我们新的报案内容。在接到重新报案申请之后,有关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仔细审核,然后再做出是否应当重启案情分析的决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新修订: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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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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