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人应为其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涉及到
民事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
医疗费用、
误工补偿、看护费用、交通出行费用、住宿开支、住院伙食补贴费用、以及必需营养补充所需费用等方面;对于遭受伤害程度较重者,其因生活需求增加而产生了的额外费用以及由于失去工作能力致使收入受损的情况,还包括
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租用花费、家庭生活费用,以及在康复护理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康复费用、
护理费用、以及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这些都应该成为
赔偿义务人在
赔偿范围之内。
在提起民事赔偿
诉讼的同时,受害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对身体伤害进行残疾等级鉴定,
赔偿金额将以此
伤残鉴定结果为基准。以辽宁地区为例,城镇居民户口的
十级伤残一般而言会获得6.2万元的残疾赔偿金,同时还有可能得到约4000元左右的
精神损害赔偿金,其中,
赔偿金的金额会随着
伤残等级的提高而逐渐增加。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
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