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及抗辩案件皆存在法定时效限制。一般情况下,作为公民、
法人或其他具有法律地位的组织都必须要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犯时,才能有权利对该
侵权行为进行法律诉求。针对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具体
行政行为,其提
起诉讼的时间应自得知该行为之日起三个月之内。若申请人对于
行政复议机构所做出的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如果复议机构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决定,那么申请人则可在复议期结束后的第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