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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完了多久开庭

涉及取保候审事项之后的开庭日期并无任何固定的法律规定加以约束,主要视乎案件的独特性质以及相关司法机构的审理进展而定。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虽并未直接明确指出取保候审结束后应在何种期限内召开庭审,然而却规定了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应在其所负责的职权范围之内,依据法规流程公正快捷地开展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因此,一旦涉案事件进入到审判环节,法院将尽速安排庭审事宜,以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同时也能保证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最新修订: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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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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