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价值降低的问题上,法律规定应由肇事者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依据相关
法规,车辆的价值修复和维修等方面的费用都应该由
侵权行为方负责补偿。在具体的
赔偿额确定上,我们将严格参照实际发生的损失与支出情况来计算。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
财产损失,
当事人请求
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