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所赋予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自被公安机关系列为首次调查对象或采取
强制措施之际开始,便具有了聘请辩护律师的资格。在此过程中,其在
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担任
辩护人。因此,若您的表妹身为犯罪嫌疑人之一,则享有合法权益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
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
监护人、
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