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下,涉及
盗窃罪名的
当事人能够提出申请以获得取保候审资格。取保候审实质上是我国
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保障司法公正和人权,确保
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在满足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犯罪嫌疑人有机会通过交纳
保证金或者寻找保
证人的方式,在无需被
羁押的状态下继续等待审判结果。
然而,是否能够成功取得取保候审的资格,还需综合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具体
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悔过的诚意等多方面因素。举例来说,若犯罪嫌疑人并未对所在社区构成重大威胁,且案情清晰明了,预计所面临的
刑罚相对轻微,那么法院或公安机关便有可能予以批准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