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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付款日期是多久

关于票据法对于不同类型票据所设定的不同提示付款期限,明确如下:
(1)对于定日付款的汇票以及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各持票人均应于到期之日起算,共计十日之内向承兑人发起付款请求;
(2)对于见票即付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计算,在一个月内提出付款请求;
(3)本票同样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范畴,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计算,在两个月内提出付款请求;
(4)至于支票的持票人,其提示付款的期限则为自出票之日起算,共计十日之内。
《票据法》第九十一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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