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行为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出售超过25份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票面价值累积达到10万人民币以上者,将有可能被判定为犯有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应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三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
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