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相关条款,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表示对于
情节严重的交通
肇事罪将进行如下处理:
1.若
当事人在交通运输过程中无视
交通规则,强制性地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并引发重大伤亡或
财产损失,则将被判处从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到
拘役不等的惩罚;
2.如果
肇事方在事故发生之时选择逃避责任或犯下了其他特别恶劣的行径,其惩罚措施将上升至三年以上但最高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
3.倘若肇事者在事故发生之后为逃避责任而导致他
人死亡,那么他将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此,在安徽省内,对于交通肇事罪的处理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条款进行。具体的刑期长短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肇事者的责任程度、事故造成的影响以及肇事者是否存在
逃逸行为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