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保险公司所承担的拒绝理赔义务的法定
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两年时间,该时限以保险公司知悉或应当知悉保险事件实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在针对人身保险领域的具体情况来看,无论是
被保险人抑或是受益人均有权利向保险人提出保险金支付申请,此类索赔的诉讼时效同样设为五年,亦是从相关方知晓或应该知晓保险事件真实发生之日算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