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撤销缓刑,是指停止继续执行
缓刑制度,将缓刑罪犯交付原法院或重新判定应立即执行的
刑罚措施。我国法律对于撤销缓刑的设定有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在
缓刑考验期内,缓刑犯若再次触犯新的罪行,无论是
故意犯罪还是
过失犯罪,都将导致缓刑的撤销;
其次,如果在
缓刑期间发现缓刑犯之前还存在尚未被审判且依法应当
追究责任的
犯罪行为,也会导致缓刑的撤销;
最后,在缓刑考验期内,缓刑犯如出现
情节严重的
违法、
违规行为,虽然尚未达到
犯罪程度,同样会导致缓刑的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
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
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