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银行已与客户缔结了贷款协议,然而最终并无发生实际贷款行为,那么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所规定的内容来看,在这种情形下,合同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解除亦或调整。在这些可能的结果中,您或许还需负担相应的服务成本。而到底是不是必须支付服务成本,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您和提供贷款服务的机构在
签署合同时的具体约定。倘若您觉得该贷款服务机构向您索取的服务费用过高或者存在不合理性,您有权选择拒绝支付,或者尝试通过与贷款服务机构进行沟通协商来寻求解决方案。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