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保险公司未能按约定及时履行理赔义务,则构成
违约行为。
根据我国《
保险法》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作为
被保险人,您有权向该保险公司提出支付利息以及
违约金等索赔要求。
依据诚信原则与善意协作精神,保险公司理应按照各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在预定的期限内向发生事故的被保险人支付
赔偿款项。倘若保险公司没有按期如约履行赔偿义务,便构成了违约行为。面对这种状况,作为受害方的被保险人可据此向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支付违约金、
逾期利息以及相应额度的赔偿款额。
《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险人未在约定期限内给付保险金的,应当支付
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