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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属于身份犯罪吗

挪用资金罪毫无疑问地被视为一种特殊身份犯罪,这主要是由于该罪行涉及到行为者通过其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内部所占据的特定职位上的优势地位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犯罪通常仅有具备管理或者经手社会组织资金权利的人员方能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最新修订: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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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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