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拘禁罪,其
刑事追诉期设定为最长15年。
然而,若案件已
立案、或者人
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或者在
追诉期限内,被害者已向
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则上述情况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法定最高刑期达到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
犯罪行为,自
犯罪之日起经过十五年后,将不再进行追诉。鉴于非法拘禁罪的法定最高刑期同样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其
追诉时效亦为十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
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