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商品的损坏或缺失责任主要由收件人来承担。当您签署快递单据时,即代表您已对包裹内物品进行了确认,因此在签收之后若发现货物出现破损状况,快递企业将不会对此负责进行相应
赔偿。然而,如果您能够提供确凿无误的
证据证明该物流损害是由于快递
代理商本身在运送过程中所造成的,那么问题便属于第三方快递企业承担责任的范畴。举例来说,如果有证据显示快递企业在处理易碎产品时并没有明确告知收件人在验货完成后方能签字接收且收件人也无法先验货再进行签字接收的规定,或者快递企业明确拒绝收件人进行验货并进行签字接收的话,在您获得相关证据后,您就有权与快递企业协商要求其进行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
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